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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办事指南一、法律依据1.《物权法》第10条;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63条;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二、申报材料(1)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证;(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7)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8)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9)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10)其他必要材料。三、审批流程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到办证窗口受理、初审、复审、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并归档四、承诺时限(一)法定时限1.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30个工作日;2.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60工作日。(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一)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二)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