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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作业(1)小产权房的产权设计姓名:林君泓(二学位)班级:1008106学号:1100800130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专业: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系手机:15114599062邮箱:ljh@hit.edu.cn1小产权房的概念“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一般而言,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集体所有土地之上、卖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纳入城市统一规划、未交纳相关税费、未得到合法机关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住房。2产生原因住房是目前中国普通百姓最大也是最重要的财产,所有购买小产权房的的市民都会仔细算计、掂量政策风险,最后决策冒险去购买,我认为有以下原因:①从需求方来看,购买小产权房的大多是缺少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低储蓄群体,他们因为房价居高不下而又急于解决住房需要的购房者不得不使住房产权保障让位于实际生存的需要。还有就是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两限商品住房、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与发展滞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及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②社会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而小产权房经过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转化为大产权房的宣传更加剧了这种心理。③对于开发商和乡镇政府而言,开发小产权房绕过了层层审批关口,没有缴纳土地出让建和配套税费,销售也没有缴纳相关税费,因此使小产权房的利润空间很大。④小产权房市场的形成和存在已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并非朝夕之间,既然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是违法违规的,相关正如部门的不作为和放任自由实际上就主张了这一不合法市场的兴盛繁荣,也就是说土地和房屋相关政府部门的失职和缺位管理也推动了小产权房的产生。小产权房恰恰出在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交叉点上,表面上国土、农业、建设、规划等部门都在管,实际上这些部门的管理是否到位了值得怀疑。3优点一是它打破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有利于抑制地价虚高;二是为市民提供了能买得起的商品房,为农民工提供了廉租房;三是农民集体得到了高出征地补偿数倍或数十倍的土地开发收益。4缺点主要可能会发生如下不利因素:1、严重扰乱国家土地供应政策。我国土地国有化是不可改变的政策,这是基础。2、严重干扰或打乱已有的审批程序,使得已有法律失去严肃性;动一发而牵全身,会影响到土地国有化的基本国策。3、会打破国家坚守的耕地红色警戒线,对社会长期稳定发展埋下巨大隐患。4、会产生更多更加难以控制的腐败,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之策。5、由于其不合法地位,房屋质量没有监督和控制也就难于保证;安全隐患巨大,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后果(小产权房大多由一些没有实力和资质的开发商开发,质量和安全实无保障)。6、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受到政策和法律的约束,会使得失去土地的人民和消费者得不到公平、合理、有效的法律保障,并给以后的社会安定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