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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PAGE\*Arabic\*MERGEFORMAT10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0页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卷首语尊敬的社会保险参保职工,您好。欢迎您申领、使用新一代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个人)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是以集成电路(ic卡)为载体,记载城镇从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的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作为劳动者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收集、识别、共享和交换的一种工具,是持卡者与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一种交互接口。社会保障卡是金保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为参保职工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服务。社会保障卡是您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电子凭证,同时也是存储个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重要信息载体。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将实现在全国的一卡通用、一卡多用。随着我盟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领域和使用频率将逐步扩大。全盟的广大参保职工,希望您在使用社保卡之前,敬请仔细阅读《使用指南》,它将更加快捷的让您了解和使用卡的方法,减少您在使用中遇到的麻烦,如果您在阅读或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您拨打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中心服务电话:0482-8213080,欢迎来电咨询,或登陆网站进行查询。祝愿新一代社会保障卡能给您的工作、生活带来便利和快乐。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中心重要提示当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请您到本统筹区内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更改卡密码。请您注意安全用卡及自我保护,以免卡片、密码遗失或遭他人冒用。如遇卡片遗失须及时挂失,密码要定期修改。如若忘记卡密码请到本统筹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持有效证件修改卡密码。在您应用本卡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82-8213080。1社会保障卡示图2申领社会保障卡3发放社会保障卡4使用社会保障卡5挂失、补领、换领和注销6你问我答1、社会保障卡示图正面背面2、申领社会保障卡在本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在职人员以及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由用人单位集中统一申领社会保障卡;无工作单位的参保人由本人自行申领。已经参加医疗保险并持有医疗保险卡的在职、退休以及无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应按照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文件要求,在l—2年内全部更换为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参保者申领社会保障卡请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时,参保人应填写《XX市社会保障(个人)卡申领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3、发放社会保障卡发卡机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和《XX省社会保障(个人)卡应用规范》制作社会保障卡,并按照参保人的个人资料记录个人信息。发卡机构应当自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办理申领手续的30日内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单位集中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用人单位在向发卡机构办理签领手续后应立即发给参保人,由参保人本人签收,不得截留、扣发。自行申领的由参保人直接到发卡机构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签领。用人单位向发卡机构签领社会保障卡时,应当与发卡机构签订发卡责任书,明确发卡的职责、义务。4、使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凭证,在本盟办理社会保障事务时应出示、以供查验、核对。在持卡人参加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前提下,可持卡在所在统筹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进行就医购药或在医疗保险中心享受住、转院或门诊慢性病直接报销待遇。在持卡人参加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费用的前提下,可持卡在所在统筹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并可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发生工伤或生育时享受相关待遇。持卡人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消费结算的,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社会保障卡是享受相关待遇的有效凭证。社会保障卡不得转借、冒用、伪造,违者必究。5、挂失、、补领、换领和注销挂失:电话预挂失时应当提供遗失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家庭地址等相关信息。电话预挂失有效期为24小时,遗失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持卡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后,应当凭居民身份证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手续。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委托代办书面挂失手续的,应当出具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社保经办机构受理书面挂失后应当出具凭证,并及时将挂失信息传送至盟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中心。书面挂失有效期为30日,期限届满后将自动注销所挂失的社会保障卡。补领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