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7
2/7
3/7
4/7
5/7
6/7
7/7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新政办〔2008〕18号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安县专利申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新安县专利申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颁布实施,望各单位遵照执行。二OO八年三月六日新安县专利申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为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我县发明专利的申请,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县域经济的竞争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设立新安县专利申报专项经费,由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资助和奖励专利发明者。为此,特制定新安县专利申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凡属新安县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申请的国内、国际发明专利,均可依本办法申请资助。第二条专利申请资助条件。1、所申请的专利应当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具有市场应用前景。2、所申请的专利应当属于国家及省、市重点发展的高技术领域和支柱产业: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以及机电、食品、石化、建材等。3、所申请的专利应当经专利代理机构或申请人单位内部专利工作者办理。第三条列入各级政府科技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以相关成果申报发明专利的,优先给予资助。第四条专利申报经费资助的范围包括发明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发明专利资助额为:国内发明专利每件1000元,国外发明专利每件15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3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200元;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的重大国内外发明专利和专利申报大户,将给予重奖;特殊情况具体确定。。第五条申请资助的申请人须交验下列材料原件并报送复印件1份:1、新安县科学技术局提供的《新安县非职务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或《新安县职务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郑州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费用发票,若发票原件已入帐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郑州专利代办处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复印件;4、委托河南省境内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及该机构开具的专利代理收费发票及复印件。第六条新安县科学技术局负责专利申报经费的审批,并负责对受资助的专利申请实施效益情况跟踪检查。第七条新安县财政局负责对专利申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八条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可在一个月内到申请受理和资金拨付部门办理专利申报经费领款手续。申请资助的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资助款后,应当用于冲抵原列支款。第九条申请资助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者,一经发现,已资助的费用应如数返回,并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新安县科学技术局和财政局负责解释。附件:1、新安县非职务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2、新安县职务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附件1新安县非职务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时间及学历技术职务获得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资金联系电话个人简历专利实施情况说明(先进性、市场前景、效益等)县科技局意见年月日县财政局意见年月日附件2新安县职务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主要研发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时间及学历技术职务获得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资金单位概况专利实施情况说明(先进性、市场前景、效益等)县科技局意见年月日县财政局意见年月日主题词:科技专利经费通知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