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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第PAGE\*MERGEFORMAT12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2页引言2011年,经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17491.htm"国务院批准,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69142.htm"财政部、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59996.htm"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249.htm"营业税改征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9510.htm"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3069305.htm"交通运输业和部分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1183390.htm"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2810459.htm"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HYPERLINK"http://www.chinaacc.com/new/63_67_201111/18ya825894454.shtml"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HYPERLINK"http://www.chinaacc.com/web/news_cs/"财税[2011]111号。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和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制定了以“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指导思想以统筹设计、分步实施。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全面推行改革需要和当前实际,科学设计,稳步推进;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全面协调、平稳过渡。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确保改革试点有序运行为基本原则的方案。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内容(一)改革试点的范围与时间1.试点地区。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开始是上海,逐步推广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试点行业。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3.试点时间。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2012年8月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十个省市。(二)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1.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HYPERLINK"http://baike.baidu.com/view/281177.htm"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HYPERLINK"http://www.chinaacc.com/new/63_67_201111/18ya825894454.shtml"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HYPERLINK"http://www.chinaacc.com/web/news_cs/"财税[2011]111号(三)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1.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