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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我乡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瓷乡形象,按照县委、政府两办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乡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动态考核奖惩,特制定本办法。总体要求重点做到“五个突出”:突出全县排名靠前目标,突出充分发挥信息的作用,突出报送问题建议类、专题调研类信息,突出提高信息的采用率和批示率,突出动态考核奖惩。1、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科学分析提炼,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动态信息及调研信息。2、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做到无迟报、漏报、误报信息等情况。3、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排名靠前目标,全乡干部职工均可作为信息报送员,一律适用信息报送奖励办法,各个口子报送各类信息须先交党政办主任尧培清同志审核,经审核许可后,由办公室负责分类报送,并通报信息报送及被采用情况,每月抄报书记、乡长审阅。各个口子力争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每月至少报送5条到县委、政府两办。二、奖励标准(一)、报刊用稿1、国家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500元。2、省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300元。3、市级报刊用稿每篇奖励200元。(二)、采用信息1、政务采用每篇奖励50元。2、组工采用每篇奖励50元。3、新采用每篇奖励50元。4、督查、黎河专刊等各类动态信息每篇奖励50元。三、兑现依据:办公室每季度将信息采用情况抄报书记、乡长审阅,书记、乡长签字后由乡财政所负责制表,并参照此奖励办法执行,进行现金奖励。四、本办法由乡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五、本办法自2012年1月30日起开始实施。乡人民政府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