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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PAGE16湖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指标解释省编办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处编印2012年6月目录TOC\o"1-3"\h\z\uHYPERLINK\l"_Toc327822705"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指标PAGEREF_Toc327822705\h3HYPERLINK\l"_Toc327822706"(一)行政机关指标PAGEREF_Toc327822706\h3HYPERLINK\l"_Toc327822707"(二)事业单位指标PAGEREF_Toc327822707\h8HYPERLINK\l"_Toc327822708"(三)内设机构情况PAGEREF_Toc327822708\h13HYPERLINK\l"_Toc327822709"二、人员情况指标PAGEREF_Toc327822709\h14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指标(一)行政机关指标1、单位名称:由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的单位全称。2、其他名称:指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其他名称,以及实行合署办公机构的其他名称。3、单位简称:单位规范性简称,不与同级区划中其他单位发生混淆。4、系统类别:单位所属的系统,为选择性指标,分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经济实体、街道、乡镇、其他。5、主管部门:指与该单位具有隶属关系的领导机关(不包括业务领导关系)。6、机构编码:与“单位名称”相对应的机构名称。由于机构编码涉及敏感信息,因此具体内容在此处省略。7、批准文号:填写该机构“三定”规定、机构编制调整方面的文件编号。8、组织机构代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书号。9、机构级别:经批准的机构规格。为选择性指标,分为正、副省部级,正、副厅局级,正、副处县级,正、副科级,股级和未定级。10、机构类别:指机构的类型,为选择性指标,分为:(1)组成部门:指省级政府组成部门。(2)工作部门:指①党委部门②省级以下政府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政府工作部门(3)直属特设机构:根据要求特设的政府直属机构,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直属机构:是指机构限额内,除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特设机构外的其他主管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5)部门管理机构:是指由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管理的相对独立设置的机构。(6)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是指为完成某些综合、协调、咨询性等工作而成立的委员会、领导小组及下设的相对独立的、实体性办事机构。(7)临时机构:指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机构。(8)垂直管理机构:是指在机构编制方面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构。(9)驻外办事处:是指政府派驻外地的办事机构。(10)其他机构。11、机构性质:为选择性指标,分为: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群众团体、政法机关、其他。12、财政预算编码:各地财政局“供养人员信息库”中的单位编码。13、核定内设机构数: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职能处(科、办、室、股)数,包括老干、监察、机关党办等机构。14、实有内设机构数:机关内实际设置的职能处(科、办、室、股)数,包括老干、纪检、机关党办等机构,由系统根据内设机构表填报情况自动生成。15、核定编制数合计:单位所核定的各类编制总数,由系统根据单位所核各项编制自动汇总。16、单位实有人数合计:单位各类在职人员总数,由系统根据单位人员情况表自动统计生成。17、核定行政编制数:各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使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18、实有行政在职人数:本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的在职人数,由系统自动统计生成。19、核定政法专编数:为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核定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0、实有政法专编在职人数:本单位使用政法专编的在职人数,由系统自动统计生成。21、核定工勤事业编制数: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核定的,专门用于机关从事服务性岗位的人员编制数。22、实有工勤在职人数:使用工勤人员编制的在职人数,由系统自动统计生成。23、核定其他编制数:专指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为群团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编制数。24、实有其他编制在职人数:群团机关使用其他编制的在职人数,由系统自动统计生成。25、实有其他在职人数:指以下人员:(1)已明确区分的超编人员;(2)尚未办理上编手续的在职人员;(3)其他特殊原因不在编人员(如实改非人员)。由系统自动统计生成。26、非在职人数:指以下人员:(1)按有关政策离岗退养人员;(2)脱产学习人员;(3)长期病休人员;(4)待岗待聘人员;(5)待分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