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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概论》考试题型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教育法规概述第一节教育法规概述第一节教育法规概述第二节教育法规的渊源第二节教育法规的渊源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18部)第二节教育法规的渊源第二节教育法规的渊源第二节教育法规的渊源第二节教育法规的渊源第三节教育法律规范第三节教育法律规范第三节教育法律规范第四节教育法律关系第四节教育法律关系第四节教育法律关系依据年龄和精神状态,公民可以分为三类人:案例1一起寻衅滋事案的法律关系分析第二章教育法制第一节教育立法制度第一节教育立法制度第一节教育立法制度第一节教育立法制度第一节教育立法制度第二节教育执法制度(一)时间效力教育法规的时间效力主要是指教育法规何时生效、何时失效、有无溯及既往的效力问题。教育法规的生效是指教育法规何时生效。确定教育法规生效日期通常用以下方法:第一,从公布之日生效。第二,预定未来某一时间生效,即先公布后生效。第三,先公布试行,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正式公布实施。教育法规的失效是指有效力的教育法规失去效力。确定教育法规失效通常用以下方法:第一,新法一经施行,旧法即失去效力。第二,新法宣布废除旧法。第三,通过专门的决定废止法规。第四,针对特定工作制定的教育法规,该工作完成,法规失效。教育法规的溯及力是指对生效日之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力的问题。现在,法律不溯既往已经成为公认的法治原则,教育法规仅适用于公布以后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事实,对于法规公布以前发生的事实不能适用。第二节教育执法制度(三)人的效力教育法规的人的效力是指教育法规对什么人有约束力。各国主要采取四种原则:一是属人主义原则,即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有本国国籍的公民,不论其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本国法律对其都有约束力。二是属地主义原则,即以地域为标准,不分国籍,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所有的人。三是保护主义原则,即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任何人只要损害了本国利益,不论损害者的国籍与地域如何,都要受到该国法律的追究。四是折衷主义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我国教育法规适用于全体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第二节教育执法制度第二节教育执法制度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第三节教育守法制度第三节教育守法制度第三节教育守法制度第三节教育守法制度第四节教育法实施的监督制度第三章教育政策第一节教育政策概述第一节教育政策概述第一节教育政策概述第一节教育政策概述第二节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第二节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第二节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第三节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第三节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关系第四章学校第一节学校概述第一节学校概述第一节学校概述第一节学校概述第二节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三节学校管理体制第三节学校管理体制第三节学校管理体制第三节学校管理体制第三节学校管理体制第三节学校管理体制第三节学校管理体制第五章教师第一节教师概述第一节教师概述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案例2女教师因休产假被解聘案例3校长专断侵害了教师的民主管理权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第三节教师基本制度第三节教师基本制度第三节教师基本制度第三节教师基本制度61.教师考核的内容(简答、多选)P127-128(1)政治思想政治思想主要是考核教师的政治立场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2)业务水平业务水平主要是考核与教师所任职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3)工作态度工作态度主要是考核教师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4)工作成绩工作成绩主要是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和做出的具体贡献,包括承担教育教学工作量的大小、教育教学效果的好坏以及研究成绩、论著成果等。第三节教师基本制度第六章受教育者案例4学校把“差生”赶出学校案例5出租学生为家具城装饰门面案例6变相体罚:罚超量做题致学生自杀案例7为何三方被害人都不承担责任案例8教师应该怎样对待烫发的女生案例9某教师非法搜查学生身体案案例10教师摔坏学生手表案例11三名小学生状告市教委“自作自受”案本案中争论的关键依据和焦点主要有:第二节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案例12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第三节受教育者权利的保护第三节受教育者权利的保护第三节受教育者权利的保护第三节受教育者权利的保护第三节受教育者权利的保护第七章教育法律救济第一节教育法律救济概述第二节教育申诉制度第二节教育申诉制度案例13对行政处分不服可否起诉第二节教育申诉制度第三节教育行政复议第三节教育行政复议第四节教育行政诉讼78.教育行政诉讼的特点(单选、判断、多选)P179(1)主管恒定。教育行政诉讼的主管机关只属于人民法院,而不属其他机关。(2)诉讼专属。教育行政诉讼只能由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如教师、学生或学校提起,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