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灵口中学学生校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管理暂行规定随着信息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学生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已屡见不鲜,手机等通信工具为学生与家长、同学的联系交往提供了方便,但如若使用不当,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会产生不良影响。短信闲聊,贻误学业;手机作弊,败坏考风;不良信息,污染心灵;课堂使用,影响教学;同时助长奢侈浪费和学生间的盲目攀比之风。为加强学生校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管理,特作如下暂行规定:一、使用原则所有中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因正当理由需要,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由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同意,报政教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二、使用时段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仅限于非上学时段,即早上早读前、午饭至中午自习前、晚饭至晚自习上、下晚自习至熄灯铃响。上学时段必须关机,上学时段包括上课、课间、考试、集会、晚自习期间、晚睡期间。三、违规处理1、没有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的学生,私自带移动通讯工具到校,一经发现,老师收交至学校政教处待管,期末时由家长领取。2、学生在规定关机时段违规开机或玩手机,一经发现,学校老师没收交学校政教处待管,至期末时交还家长,并由学校政教处对该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3、学校保管违规学生的移动通讯工具装袋密封,学生或家长在密封袋上签字。4、手机由学校待管后,本次审批时限自行终结。四、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办公会。五、本规定自2012年6月10日起施行。灵口中学20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