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8
2/8
3/8
4/8
5/8
6/8
7/8
8/8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全套第一章总则1、企业核心文化:诚信立足天下,品质引领未来。2、企业基本目标:身心健康,质量可靠。3、企业精神观:虚心接受,刻苦追求,尊重他人,集体奋斗。4、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着工作服,穿着整洁,积极上进,培养公司荣誉感。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第八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第九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第十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一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第十二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第十三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十四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不得侵吞公款。凡发现有经济不规行为,一般不宜担任领导职务,数额巨大的应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过系列审核批准,才可下达指令。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推荐,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3、其它必备的证件。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职员试用期为2至3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七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工作能力与表现一一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对公司的自信力一一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出勤记录一一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荣誉感一一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亲和力一一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若通过考核,签订协议之后,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第一条作息时间:1、星期一至五:8:30——17:30;2、中午休息时间:11:30——13:30;3、本公司为双休制。4、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第二条员工上下班自有专门人员记载出勤。第三条迟到(早退):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