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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7期研完总第329期第30卷创新信用衍生工具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巴塞尔协议III背景下的CRM王勇摘要:最新公布的巴塞尔协议III,要求银行业充分吸取金融危机教训,切实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中国银行间市场推出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具有多项创新价值,发挥了本土市场成功经验。从微观角度,该工具有助于提高信用风险动态管理能力、丰富资本管理手段、支持逆周期管理和灵活平衡集中度;从宏观角度,该工具有助于打造渐进式风险管理机制、强化资本约束并带动市场基础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信用衍生产品市场发展,建议发挥商业银行的主导作用和非银行机构的辅助作用,完善交易机制、定价机制和会计处理,创新清算机制,并纳入银行自身风险管理流程。关键词:巴塞尔协议III;信用风险缓释工具;银行风险管理JEL分类号:G13,G18,G212010年12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巴塞尔III:流动性风险管理、标准和监控的国际框架》和《巴塞尔III:提高银行及银行体系适应性的全球监管框架》,分别从银行流动性和资本充足率两个角度提出了新的全球监管标准。针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要求,与“巴塞尔II”仅考虑交易对手违约等情形不同,“巴塞尔III”(以下简称“巴III”)进一步纳入了交易对手信用估值调整(cVA)所导致的风险。本轮金融危机表明,交易对手违约所诱发的损失大致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均来自交易对手信用恶化后产生的市值重估损失。2011年6月1日,最新发布的“巴III”①进一步优化了标准法下CVA资本计量的权重参数。2010年11月5日,在借鉴国际市场信用违约调期(CDS)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银行间市场正式推出首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本文拟结合“巴III”相关表述和CRM的创新特点,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分析CRM对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的意义,并针对我国金融机构的管理现状提出未来信用衍生工具的发作者简介王勇: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①详见http://www.bis.org/publ/bcbs189.pdf/BaselIII:Aglobalregulatoryframeworkformoreresilientbanksandbankingsys—terns,下文中“第×条”即对应该文件中相关条款。创新信用衍生工具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展路径。一、“巴III"相关内容评述1.银行业是信用中介核心(第2条)。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银行在储蓄者和投资者之间扮演着核心的信用中介作用。金融危机教训表明:一是不能对非银行机构的信用中介价值抱有过高期望。如果缺乏恰当的监管和比例控制,众多证券公司和保险机构倒闭破产后,所吸收的信用风险依然会返回银行;二是银行自身必须增强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及时识别、准确计量并动态管理各类信用风险敞口至关重要。如后文所述,中国市场本次推出CRM业务时,已经明确从多个维度加强信用衍生交易的比例控制。2.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相辅相成(第6条)。微观审慎监管针对每家银行,各行必须提高应对压力情形的适应能力。宏观审慎监管针对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旨在规避系统风险的累积、传染和顺周期放大。各家银行应对风险冲击的能力越强,则系统性风险越小;而针对整个行业实施的资本标准越清晰,则越有助于各家银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从微观层面减少监管套利现象。3.加强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敞ISl管理(第l3条)。金融危机教训表明:衍生品交易、回购、融券等业务广泛涉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必须强化资本要求、提高资本缓冲、减少顺周期性和鼓励与中央交易对手成交,必须在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构筑一道能有效避免损失扩散及传染的“防火墙”。“巴III”的具体要求包括:(1)按孰高原则充分计提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资本(第98条)。计提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时,一种方法是“盯市法”,即按照最新市场数据来计量“预期正敞口(EPE)”;另一种方法是“压力测试法”,即根据压力测试情形来计量EPE。“巴III”要求二者问应按孰高原则选择。为审慎起见,“巴III”要求压力测试数据必须超过三年并按季更新,历史数据中必须包括CDS或其他信用溢价(例如贷款和债券的信用差额)恶化上升的样本期间。“巴III”延续了“巴II”关于信用风险缓释的表述,继续允许运用合格的保证或信用衍生工具来抵扣交易对手违约资本要求。(2)增加计提交易对手的CVA资本(第99条)。鉴于CVA的重要意义,“巴III”分别明确了“内部模型法”和“标准法”下的资本计提要求与公式。内部模型法下,cvA相当于交易对手各期信用溢价增加所导致的损失加总,其中涉及的两个关键参数——信用溢价和违约损失率——均需取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