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3
2/3
3/3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PAGE\*Arabic\*MERGEFORMAT3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3页交通局社会治理考核方案2012年度为考核交通系统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完成情况,总结、表彰、查找不足,进一步推动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现将《2012年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2012年度县交通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及下发一系列相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件为主要依据,特制订考核方案。一、考核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衡量,实行考核环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统一实施、划块分类考核,实行交叉分散与集中审核相结合的原则。3、尊重事实、量化目标分值,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4、突出重点、体现职能特色,实行年终考核与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5、客观公正、列出奖惩对象,实行交通局综治办集中讨论与交通局综治委会议审定相结合的原则。二、考核方法1、由局综治委牵头组织,抽调综治办成员及局股、室、站人员分组深入交通系统各单位考核,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2、局综治办对定量与定性分进行审核汇总分,将考核情况提交局综治委全体会议讨论,先进单位的名额按1:1.2推荐给局综治委进行票决拟定,对不达标单位进行举手表决。表彰名额,取排位在前的先进单位。三、奖惩办法1、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⑴先进单位。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具体分值取被评为“先进单位”的最低分值。⑵达标单位。分值在先进分值以下,75分以上(含75分)。⑶基本达标单位。分值在75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⑷不达标单位。分值在60分以下。2、对考核为“基本达标”的下达“限期整改责任通知书”、“不达标”的给予“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并查究相应的领导责任。3、凡2012年度发生严重治安问题在县以上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并查究相应的领导责任。4、表彰先进㈠设“综治先进单位”3个。㈡根据考核情况设若干个单项奖。㈢设“综治先进工作者”3名。㈣根据考评结果表彰一批平安单位。四、考核内容县直(驻县)单位综治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100分)。五、组织领导成立交通局综治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为提高目标管理考核的准确性和严肃性,要求:1、局各股、室、站平时涉及数字报表和本年度主要活动进情况应抄送局综治办,各项统计数据从2012年11月21日起至2012年11月20日止。2、考核由局综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并由局综治委负责全面考核工作综合。3、考核时间从12月中旬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