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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PAGE\*Arabic\*MERGEFORMAT33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33页财政所考勤制度1、按时上下班,每天按时签到,凡在规定时间未签到的视为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元,累计处罚;2、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在秘书科登记。请假半天以内的,需经分管副主任审批;半天以上的,需经主任审批,主任、副主任统一请假的,应在请假登记册上签名;3、外出工作需经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外出事由及时间告知秘书科并在登记册上签名;凡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或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事后不予补假;由于特殊情况向领导口头请假的,事后要履行补假手续;4、请假时限过后要及时销假,在请假时限内销假的,以销假时的实际时间计算请假时间;未及时销假或超过请假时限的,均以旷工论处;5、各种外出工作、会议、劳动、活动必须按时参加考勤,无故不参加、私自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6、由单位派出或上级部门组织的正常业务学习、培训等,以出差对待,计算正常工作出勤;个人报考或参加的学习、培训等,需办理请假手续,计入累计请假;7、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公务员管理相关条款予以辞退;8、秘书科要认真做好签到和请销假等考勤记录工作,若发现有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的,将严肃处理。第二篇:财政所考勤制度财政所考勤制度为加强财政所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文明的财政所和一支道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纪律严、作风正、工作实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结合乡镇财政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二、制度内容。本制度包括工作、学习、考勤、信访、接待、督查、文书处理、岗位责任、票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公物管理、网络管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位、责任追究、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末位警示25项内容。(一)工作制度1、工作计划。财政所应在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并分别于半年和年终对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年初计划、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分别于一月二十五日、六月三十日、次年一月五日前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2、行事历制度。建立月份工作行事历,财政所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分项排出当月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并根据工作需要,明确责任人员,经所长签批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XX县区财政局。3、工作周志。财政所于每周一将上周重要工作事件按时间顺序进行记录,事件描述要简练、准确、完整。确定专人收集,并分类整理备案。4、值周检查。建立财政所所长、副所长轮流值周检查制度,值周人员对工作人员签到签退、工作纪律、办事作风、行政效能、文明创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财政所对个人年度考核末位警示的依据之一。5、服务规范。(1)财政所工作人员要坚持亮(挂)牌上岗。(2)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要按质按量办理。对符合规定、程序到位、材料齐全的办理事项,必须限时办结。(3)对来人来电咨询,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要在职责范围内一次性告知办理业务的有关手续和要求,并有义务解答其它有关咨询;对不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需告知办理的相关人员和部门,不得推诿、搪塞。(4)窗口服务。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财政为民服务窗口,并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办公用品,方便办事人,做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6、值班要求。(1)财政所实行工作人员值周制度,值班人员提前半小时上班,推迟半小时下班。(2)正常工作时间必须有人值班,不得同时外出,特殊情况由财政所长安排人员代班。(3)财政所按季汇总和公布考勤结果,并于每季末5日内将上季度考勤结果书面报县农村财政管理局。7、签到签退。财政所工作人员上下班要自觉签到签退,不得请他人或替他人代签;不得迟到早退。8、请销假规定。(1)财政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需要报经县财政局相关领导审批的请假事项,可由财政所长电话报县财政局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离岗,但在返岗后应立即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在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之前或又未电话征得县财政局相关领导同意离岗的,作为擅自脱岗处理。(2)病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财政所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县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批准,一周以上(含一周)的报县财政局长批准;所长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报县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县财政局局长批准,一周以上的(含一周)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所长请假在上报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的同时,应主动向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报告请假情况。(3)因病因事请假由财政所确定专人进行登记,同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