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PAGE\*Arabic\*MERGEFORMAT11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1页对外投资目的税收制度探讨内容提要外商直接投资(fdi)对一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制定税收激励政策来吸引fdi。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对外投资也在不断增长。本文从中国主要对外投资国中选取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韩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研究其fdi税收激励政策及发展趋势,这对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和调整fdi税收激励政策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关键词fdi税收激励政策调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对外投资不断增长。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559.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11%。截至2008年底,中国近7000家境内投资主体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超过1.2万家,共分布在全球174个国家(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为1839.7亿美元。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规模的日益增加,据估算中国“十一五”期间累计对外投资额可能超过800亿美元,2010年的投资额可能超过200亿美元。中国将成为全球重要的对外投资母国,在发展中国家中的排名将进入前三位。国际经验表明,影响对外投资规模的主要因素有人均收入水平、gdp总量、出口规模、国内投资能力、外汇储备规模、国内市场生产能力过剩状况、本币升值预期等。而税收作为东道国体制和法律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被视为影响fdi的重要因素之一。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对103个国家的研究表明,20世纪90年代,只有四个国家没有对外国投资提供任何激励政策。税收对投资的引力效应主要体现在各国税收激励政策的使用上。由于投资者的投资愿望取决于投资的预期收益,而税收优惠能使投资者减轻税收负担,增大其投资的收益值,故其在一般情况下能够有效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增长。所以,在投资环境和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国际资本总是流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和地区。因此,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普遍重视税收激励政策的作用,而且实践也表明,税收激励政策能够产生吸引fdi、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因此,现阶段研究世界各国尤其是我国主要对外投资国的fdi税收激励政策,对于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和未来fdi税收激励政策的战略选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本文在中国对外投资存量前十位的国家中选取了新兴经济体韩国、转型国家俄罗斯和发达国家澳大利亚作为代表,研究了其外资企业经营期间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探讨了各国fdi税收激励政策调整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重要启示。一、各国fdi税收激励政策的研究(一)韩国fdi税收激励政策研究韩国属于成功运用税收激励的国家之一,其政策的制定在横向上力求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纵向上则与该国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历程相联系,以期达到税收激励政策与该国经济形势、经济政策的有效配合。韩国对fdi的税收激励措施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重点由限定在出口导向型企业向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转变,从80年代开始,韩国政府开始大幅度减少fdi的税收激励,直到1997年金融危机,韩国政府为消除其不利影响,又开始重新扩大过去对fdi很有限的税收激励。目前韩国对fdi税收激励政策包括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对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产业配套服务业的税收优惠。为加强国内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韩国政府选定了高新技术产业(467个行业)以及产业配套服务业(111个行业)享受减免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产业配套服务业需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对国民经济的技术推动效果良好,并对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以及加强产业竞争力有利的技术;从最初引进到国内之日(高新技术外商企业的申请受理日或技术引进合同的申请受理日)起没有超过三年的技术,或者是超过三年但其经济效果或技术性能方面比已引进技术更优越的技术;其所需工程或服务的大部分都在韩国进行的技术。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支持服务业可以获得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包括部分和完全的公司所得税减免、地方税减免等。第二类是对外商投资地区的优惠。为了吸引大规模的外国投资,韩国实施了fiz(foreignin-vestmentzone)制度,即中央政府授权地方政府建立吸引fdi的外商投资区,它不是一个限定的地区,而是外商希望投资的区域。fiz内能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制造业外资企业:外国投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外资比例超过50%,且新雇佣的正式员工超过1000人;外国投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且新雇佣的正式员工超过300人。第二类是外国投资额超过2000万美元,且在从事下列行业时的新建设施:旅游饭店业和水上宾馆业;国际会议设施;“综合休养业”和“综合游园设施业”等。第三类是外国投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建立后勤服务业的设施,如分销中心或港口设施。外商投资地区企业所享受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