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医院日平安信息上报制度各科室: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减少平安隐患,维护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经医院研究决定,从10月22日起实行日平安稳定信息上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告内容(一)科室危重患者信息;(二)质量事件、非打算诊疗行为事件(同时按原要求上报质量事件上报表、非打算诊疗行为报告表)信息;(三)批量患者(三人及以上)信息;(四)存在医疗平安隐患的信息;(五)其他平安信息:包括护理、房屋、设备、设备等平安信息。二、报告时间:每日上午11时前通过医院治理系统上报(节假日先上报)。三、报告方式(一)医疗平安及其他信息:进入住院医生站病人治理平安信息上报;(二)护理平安信息:进入护士工作站护理处理平安信息上报;(三)医务科、护理部在医护质量治理里面搜集每天上报信息进展汇总。四、报告人及主管部门(一)医疗及其他信息,由科室副主任(无副主任的科室由科室主任指定专人并报医务科备案)按要求上报;(二)护理信息,由各科室护士长上报。(三)医疗信息上报医务科、护理信息上报护理部、其他信息报告医务科搜集后转各相关职能部门。五、要求(一)各科室高度注重,及时搜集上报每日平安信息;(二)上报不及时或隐瞒平安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科室,按照医院原有规章制度加倍处分工作质量分;(三)各科室要对觉察的平安信息及时处理和应对,或积极协助各职能部门处理。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应对处理各平安稳定信息,对有严峻平安隐患或处理有难度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组织安排进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