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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促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保密的规定。第三条公司总经办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第四条本制度由总则、公文种类、公文格式、发文流程、办文质量、收文办理、公文归档、附则八章组成。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五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及内容一、通知/通报:传达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发布要求下级单位办理或知道的事项,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的文件;聘用干部等用“通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交流重要情况等用“通报”。二、请示/批复:向上级部门、领导请求指示,需要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对某一具体问题作出批示的用“请示”。“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如需同时送其他部门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三、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询问,用“报告”。“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建议事项。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答复公函所提问题用“复函”。五、会议纪要/简报:记载和传达会议的主要精神、情况和议定事项,用“会议纪要”;反映沟通财务、业务、政务情况,用“简报”。六、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活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的决定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六条公文的构成要素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第七条公文的排版形式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二、公文书写形式: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三、字体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第八条公司常用公文要素及排版形式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一、眉首,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一)发文机关标识:通常称“文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以公司名义发文,代字为:“皖新宇”,字号样式为:皖新宇〔2021〕1号。以部门或常设机构名义发文,代字分别为:“皖新宇总”、“皖新宇财”、“皖新宇行”,以此类推;字号样式同上。会议纪要,代字为:“皖新宇纪”,字号样式为:皖新宇纪〔2021〕1号。(三)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一般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公司行文用手写体标识。二、公文主体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一)公文标题: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二)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三)公文正文: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