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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永远都很“高”周其仁发展互联网、新经济,关键的条件是制度条件、法治条件。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如果没有法治原则,没有普遍性原则,没有一个整个社会达成的最低限度的普遍共识,那么进一步的发展很难、很难。20世纪经济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就是从信息的角度来理解人们的经济活动和组织。一种经济体制就代表一种通信方式,代表一种信息的传递方式。这也是我们关心互联网问题的原因所在。体制与通信模式的改变中央计划体制所能够处理的信息是非常少的。这导致了社会无法有效地协调越来越复杂的经济活动。我想至少在50年前,哈耶克在批评计划体制时就指出了这一点。我们中国非常有幸从1978年以后,开始了从中央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这个转型同时就是通信模式的转型,所以在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通信产业在各个产业中一直是发展最快的。2000年上半年的数据也表明了这一点。对于这个发展,我的看法是,它不单单是纯技术的原因,它首先是由巨大的社会需要造就的:如果没有中国经济从中央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们不可能有通信产业这样的发展,这是我想向各位阐述的第一点。对于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未来的发展,现在还很难准确地讲。首先它是一个新的信息模式,这在中国刚刚起步。从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首先我国互联网的发展还处在非常初始的阶段。但在另一方面,中国的互联网已经表现出高速成长的特点。比如说,作为互联网基础的通信产业一直在高速增长,而且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增长速度也非常快,眼看就要达到700万户这个门槛了。根据对未来5年的估计,2003年中国互联网的用户可能达到3000万户,将越过一个非常重要的门槛,形成规模经济,造就一个产业。当然未来成长最快的还是电子商务,这是因为互联网正越来越从一种通信手段变成一种交易手段,同时又通过交易手段的改进,成为所有其他产业的基础设施,进而改组其他的传统产业。可以说,互联网包含着新的通信手段、新的交易手段,甚至包括新的生活方式,它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正在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递,这种传递虽然在中国刚刚开始,但是趋势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下面是IDC对亚洲和中国的电子商务的估计。第一,整个亚洲,除日本以外,包括太平洋地区,将是电子商务网上商业活动成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印度的增长率在本地区最快为246%,中国仅次于印度,数量也差不多,到2003年中国网上交易额将达38亿美元,整个互联网的收入是100亿美元。即使如此,到了2003年,亚太地区的网上经济,即互联网经济还是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就中国而言,它当时能够预测达到的规模等于1998年美国的金融、零售以及旅行这几个产业网上交易额的1/10,占2003年本国GDP的不到1%。所以我说,这些估计从目前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势头来看,从世界提供的技术可能性和经济可能性来看,从这个发展空间来看,绝不能说是过头的。互联网在什么体制下发展下面我们转到讨论互联网的体制。人的活动要有预期,要在给定的体制下了解未来和现在的关系,这跟所有其他产业领域要解决的问题是一样的。中国为了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通信模式,也为了适应互联网,体制上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已经作了一些准备,而政策上和体制上的真正突破是在90年代前期,通过一系列措施打破了中国电信的独家行政垄断。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是,1993年国务院决定向社会开放9项电信业务。这包括寻呼、计算机信息服务、电子信箱、电子数据传输等9项业务,第一次交给非邮电部门的企业来经营,即面向全社会开放。但是,所有这些准备现在看来还远远不够,还不能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经济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手段和交易手段、新的平台、新的基础设施,它会对传统的产业带来竞争的压力,它跟原来的既得利益集团会形成冲突。这个冲突如果没有一个好的体制来解决,那么新的东西就不容易发展起来。这里头存在着两种危险,新的技术可能被滥用,也可能受到传统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压制,而不能够把它内在的潜力充分地发挥出来。我的看法是我们的互联网经济同时要面对这两类问题,更加复杂的是这两类问题会交织在一起。由于互联网经济带来新的问题,同时它触动原来的既得利益,那么传统的既得利益者就会以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等种种名义,达到抑制竞争、抑制新技术、抑制新的生产方式发展的目的,这对社会的长远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所以我今天重点想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不想讨论抽象的道理,因为我们面前就摆着一些活生生的案例。有一个案例很著名,国内、国外都作了报道,这就是福州IP电话事件。陈氏兄弟案的教训这件事起因很简单,1997年9月,福州陈氏兄弟利用网络提供收费的IT电话服务,由于他们的价格远远低于中国电信国际长途的价格,以致对当地邮电局的电信经营构成竞争的“威胁”。因此,福州市马尾区邮电局到公安局告陈氏兄弟,认为他们非法经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