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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试卷四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共24分)1B2D3.B4.C5B6B7D8.C9D10.C11B12.C13.A14B15B16.C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5分,共25分;少选得一分,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1BCD2ABCD3.BCD4.ABCD5.ABD6BCD7ACD8.ABC9.BCD10.ABCD三.判断分析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判断正确得一分,说明理由3分)1.×分析:政府一般是根据最具实践性的"负担能力原则"来征税,而企业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总是以"受益原则"来衡量它是否应该缴税。2.×分析:避税和纳税筹划是互相平行,不存在包含关系的两个概念。纳税筹划的概念更广泛,它包括三个内容:节税筹划、避税筹划和税收转嫁筹划。3.×分析: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应纳税额已确定之后,再做所谓的筹划,那就不是纳税筹划,而只是偷税或避税了。4.×分析:税收筹划空间同时具有"有限性"和"无限性"的属性。一方面,税收筹划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进行,并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微观经济形势等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断变化,又为税收筹划空间向"无限性"发展提供了可能。5.√四.计算题(共17分,第一、二题各6分,第三题5分)1.答案:方案一:以旧换新。应纳增值税:(200+20)÷1.17×17%-160÷1.17×17%=8.72元(以旧换新按正常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应纳所得税:[(200+20)÷1.17-160÷1.17]×33%=16.92元;合计纳税:25.64元;方案二:发送代币券。应纳增值税:(200+20)÷1.17×17%-(160+16)÷1.17×17%=6.39元;应纳所得税:[(200+20)÷1.17-(160+16)÷1.17]×33%=12.41元;合计纳税:18.8元;方案一没有方案二节税。2.答案:(1)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13.5/(1+4%)×4%=12.98×4%=0.5192万元应纳营业税=2.6×5%=0.13万元合计应纳税额=0.5192+0.13=0.6492万元(2)不分别核算:应纳增值税=(13.5+2.6)/(1+4%)×4%=0.6192万元可见,不分别核算节税0.6492-0.6192=0.03万元3.答案:张某应将原先单纯出租仓库变为提供仓储服务,费用100万元。这样一来,由于不存在出租房屋这项经济业务,也就不需要按12%税率缴纳12万元房产税了。只需以"租赁业"税目就营业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以房产余值(房屋扣除30%部分后的价值)缴纳房产税。应纳营业税=100×5%=5万元应纳房产税=100×30%×12%=3.6万元合计应纳税额=5+3.6=8.6万元可见,该方案比原来节税17-8.6=8.4万元五.综合题(14分)答案:具体筹划方案是:商贸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下一年度房屋租赁协议,合同金额调整为114545元,房产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己缴纳,其他税种按原规定执行。筹划结果计算过程如下:假设在10万元合同基础上再增加A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收益不发生变化,那么房地产开发公司支出增加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A×5%(1+7%+3%)。房产税=(10万元+A)×12%;内资企业所得税=A×33%;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入增加额即租金收入增加=A。可多抵扣所得税=[A×5%(1+7%+3%)+(10万元+A)×12%]×33%。当"支出增加额=收入增加额"时,A=14545元,即租金增加14545元并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己缴纳房产税,其整体收益未发生变化。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收益不变的前提下,商贸公司可节税2254.85元。计算过程如下:筹划前商贸公司现金净支出=79000(112000-100000×33%)元;筹划后商贸公司现金净支出为=76745.15(114545-114545×33%)元;筹划后比筹划前现金净支出减少2254.85元(79000-76745.15)。由此可见,企业签订经济合同需要考虑税收因素,在坚持合同双方共赢的前提下,按税法规定调整合同内容,承租方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