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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PAGE\*Arabic\*MERGEFORMAT6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6页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适应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市乡镇财政分配关系,促进乡、镇、街道依法理财及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按照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四个专项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综改[**]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年起,进一步深化我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确界定市乡支出责任,合理调整市与乡、镇、街道间收入划分,加大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二、基本原则(一)财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根据财力水平和市乡财政支出责任,合理配置市乡财力,统筹兼顾公平与效率,促使乡、镇、街道财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在鼓励乡、镇、街道发展经济,促进财政增收,加大对乡、镇、街道财力支持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财政收支行为,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增收激励约束机制,着力增强乡镇财政实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兼顾市乡两级利益。在“分灶吃饭,分级管理”的原则上,兼顾市乡两级利益,即确保市本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又要把财力适度向乡、镇、街道倾斜,缓解乡、镇、街道财政困难。三、主要内容(一)划分收支1、乡、镇、街道收入范围包括。税收收入中的耕地占用税、契税;非税收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2、乡、镇、街道支出范围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教育、文化体育与传煤、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其他支出。(二)核定支出包干经费1、人员经费。在职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含教育、财政)按实际工资、津补贴(误餐补助按月人均108元)进入乡、镇、街道包干经费;计生服务所保健员和**年新上岗人员(在乡、镇、街道发工资)按市财政应负担额列入包干经费;其他应由财政补助的人员经费(如退职、退养、遗属补助等),按实际补贴标准列入乡、镇、街道包干经费。2、公用经费:(1)在职在编人员按年人均1200元标准测算列入包干经费,离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标准测算列入包干经费;(2)参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以乡、镇、街道所辖人口、区域面积、人均财政收入三项指标为依据,将乡、镇、街道分为大、中、小三类,给予相应的政权运转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支出补助,列入包干经费。具体标准是:大乡、镇、街道(**光街道、潘村镇、石坝镇、涧溪镇、女山湖镇、张八岭镇),每年补助20万元;中等乡、镇、街道(自来桥镇、**西街道、桥头镇、古沛镇、三界镇、苏巷镇、柳巷镇),每年补助18万元;小乡、镇、街道(管店镇、**东街道、**南街道、泊岗乡),每年补助16万元。3、抚恤经费和优抚资金按市民政部门核定的**年预算数列入包干经费。4、五保户供养资金按市民政部门核定的**年供养金额列入乡、镇、街道包干经费。5、村组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按省财政的补助办法和标准,以区划调整后各行政村人口规模重新测算,列入乡、镇、街道包干经费。6、**光街道居委会人员经费以定额补助形式列入其包干经费。7、农村中小学教师、民师及其他补助人员经费上划到市财政管理,支出不列入乡、镇、街道包干经费。8、林业“三场一圃”和乡、镇、街道卫生院等差额预算补助经费上收到市管理。四、超收奖励以市政府下达乡、镇、街道的年度税收收入(国、地税征收的税收收入)任务为考核目标,凡超额完成当年税收收入任务的乡、镇、街道,超收部分(形成财力)市乡按5:5分成。对单独考核的6个经济强镇,以比上年增长20%的税收收入作为考核基数,超基数部分与其他乡、镇、街道的考核奖励政策一致,同时,基数内再按超上年税收收入实际完成数(形成财力)部分的40%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短收额的10%扣减支出基数,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五、超支不补对于没有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超财力安排支出,或因财务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超支的,市财政将不予补助,由各乡、镇、街道自行消化。六、配套措施及相关说**(一)继续完善乡财市管改革。进一步深化市乡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乡财市管改革措施,大力实施市乡财政振兴工程,加大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力度,认真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完善财政对村级组织的补助力度,切实提高乡镇和村级组织的保障能力,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继续推动预算改革,全面实行综合预算,规范乡、镇、街道财政收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