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PAGE\*Arabic\*MERGEFORMAT6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6页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意见》,实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现就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促进知识产权与科经贸结合1.确立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重点。以经济建设和自主创新为中心,以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为基础,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法制环境;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加知识产权数量和提高知识产权质量为主攻方向,大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加大投入、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为手段,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紧密结合;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加大执法力度为着力点,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2.建立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研究体系。紧紧围绕“电煤钨铁种芋红”七大项目体系建设和打造“三基一都”这个重点,利用资源优势,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引进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1略与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全局性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为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3.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行知识产权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在企业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改进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模式。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研发中心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作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要内容和目标。4.密切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工作的结合。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以及科技成果、优秀新产品的鉴定和奖励申报,必须首先进行专利检索,并提交该项目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报告。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具备专利申请条件的,要在鉴定、论文发表前及时申请专利,适合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及时申请国外专利。5.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把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及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和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重要指标及条件,并将其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6.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与国内外有关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开发、执法、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处理对外合作交流方面的知识产权关系,依法公平合理地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为境外投资者、合作者及外资企业合法取得的中国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鼓励企事业单位扩大知识产权引进和推广渠道。7.落实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政策。各级政府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均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有依法在文件上注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有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对该项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进行协商约定。职务发明专利未能实施或转让的,发明人可与单位协商约定,依法自行实施或转让。二、加大支持力度,建立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激励机制8.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与机制。为便于与国家、省上知识产权部门的衔接,更好地开展工作,市上于2007年5月将原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知识产权局,增加了编制,加强了力量。各县区科技局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尽快配备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9.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安排相应资金,资助有市场前景、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专利技术产品开发、专利技术推广应用、专利产业化和专利产品出口。各县区安排的科技经费应当优先支持专利技术,特别是发明专利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10.落实专利奖励和报酬政策。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认识,敦促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省上有关专利奖励规定。即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或者从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给付发明人或设计人。取得专利权的单位转让专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应自收到转让费或者许可费后3个月内,提取不低于该费税后的25%作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报酬。11.经认定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享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按规定,积极推荐其为高新技术企业,使之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