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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大连教学点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保证研究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创建整洁、优美、安静、安全、和谐的校园氛围,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生手册》等规定,并结合软件工程硕士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攻读东北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的所有住校研究生。第二章入住和离校第三条研究生应按时缴纳住宿费用,必须在学校安排的房间居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房间,须经过研究生部老师批准方可。第四条任何人不得将宿舍钥匙借与他人,不得私自换锁或加装暗锁,否则舍务老师有权另换门锁。丢失门锁钥匙要及时通知物业人员,由物业统一更换门锁,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用由责任人负责。第五条研究生不得将床铺转让或租给他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他人,不得拒绝学校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试图强迫室友从寝室搬出。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第六条学校有权根据宿舍定额情况、宿舍基建和维修工作需要,对研究生宿舍进行调整。学生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调整工作。第七条研究生部工作人员及宿舍楼舍务老师有权随时检查宿舍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听劝阻,态度恶劣者,除批评教育外,可取消住宿资格,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必要的行政处分。第八条研究生有来访客人时,来访客人(本校学生出示学生证)到宿舍楼值班室说明需要探访的学生,然后在大厅等候该生下楼会面。学生的直系亲属来访,有特殊情况经舍务老师允许进入时,须在值班室登记,交验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寝室;会客结束离开时到值班室填写离开时间;会客时不得影响周围同学,客人晚20:00前必须离开宿舍。第九条研究生毕业离校时,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退宿手续,学生离校时由后1勤部门验收,收回钥匙,若有备品损坏或丢失,则按价赔偿。超过学制不能按期答辩者,要提前申请,由研究生部批准后,将名单报到宿舍管理科,重新安排住宿。第十条对到期不办理离校退宿手续,以各种理由为借口锁门走人的,由后勤管理部、研究生部会同保卫部将房间查封一周。一周后仍不办理退宿手续,由有关部门将行李和物品集中保管一个月,在此过程中发生物品丢失由本人负责。第三章环境和卫生第十一条研究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房间内要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室内用具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第十二条各寝室要安排专人值日,每天扫地、擦地,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随地吐痰,每天应及时倒掉垃圾。第十三条保持被褥、衣物的整洁,每天起床后要整齐地叠好本人的被褥。第十四条禁止向窗外、门外泼水,不得在寝室内饲养猫、狗、鸟等宠物。第四章安全保卫第十五条研究生不要在宿舍内存放大量现金,对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否则造成失窃,责任自负。第十六条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宿舍楼可能出现电压异常波动甚至断电等现象,希望在宿舍内使用笔记本电脑的学生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负责。第十七条增强消防意识,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严禁违章用电,包括私自拆装电线和电器设备、使用电热器等,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和其他可能给宿舍和同学安全带来危害或造成隐患的行为,如果由于上述行为引起火灾和其他事故,将根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第十八条发现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第十九条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第二十条维护宿舍治安秩序,服从学校管理。发现寝室人员违反安全规定2和宿舍管理规定,或有可能给其他同学带来利益损害的行为,应及时阻止或报告相关部门处理。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楼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门、关门,关门后学生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晚归或拒不出示有效证件而强行进入者将按校规校纪处理。第五章设施及设备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内家具由学校统一配置,未经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同意,一律不准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不准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学生经批准按规定调整宿舍时,书桌、床铺、箱架等公共配置的家具不得擅自搬迁。第二十三条为方便学生通讯,宿舍安装电话,电话线路属公共财务,需认真爱护,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话机按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统一规定的地点放置,不得更改线路或移动话机。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学生必须使用学院指定的端口上网,禁止学生在宿舍通过私自办理的宽带业务上网。第六章行为规范第二十五条研究生在宿舍内和走廊里不准大声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