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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契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一〕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归纳】对于转让房地产权属的行为,转让方和承受方的纳税情况如下表:转让方:〔1〕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3〕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涉外单位、个人不交〕〔4〕土地增值税〔5〕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承受方:〔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2〕契税【例题·单项选择题】甲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企业,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甲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B.乙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C.甲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乙企业缴纳契税【答案】CD.甲企业缴纳契税,乙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二〕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的征税范围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及房屋的买卖、赠与、交换。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土地、房屋权属变动还有其他一些不同的形式,如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式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变动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2012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一、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提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房产税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例题·多项选择题】以下应缴纳房产税的项目有〔〕。A.某建制镇化工厂的厂房出租的小楼B.某市百货大楼C.某县食品厂的围墙D.某村农民王某【答案】AB〔二〕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含免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例题·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符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有〔A.将房屋产权出典的,出典人为纳税人〕。B.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产的,免交房产税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D.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答案】CD2012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税率的一般规定税率的一般规定1.工资、薪金所得;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独资合伙企业投资人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但是其中劳务报酬有特例2012年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捐赠问题:1.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2.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会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3.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4.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5.个人的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