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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命令的(优质9篇)如何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让自己既能有事业又能有家庭?在总结中可以适当引用统计数据、案例和事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公文写作命令的篇一办法规定:“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命令”这一文种是从我国古代的“命”和“令”发展而来的。夏、商、周三代就有“命”这一公文名称,主要用来赐官授胤,又兼作“诰”、“誓”用。尚书·商书·说命:“王言惟作命。”“令”的出现稍后,有命始有令,有奉命而行之意。尚书·商书·说命有“发号施令,罔有不臧”之说;战国时,秦孝公曾经两次颁布变法令,说明“令”已经作为正式公文文种使用了。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改“命”为“制”,“令”为“诏”。此后,历代封建统治者用“制”、“诏”、“策”、“敕”、“谕”、“旨”等文种来制发国家最高机关的公文,发布皇帝的.旨意。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内务部颁行新的公文程序,废除“制”、“诏”等旧文种,规定凡中央或地方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一律用“令”。1931年瑞金中央工农心政府发布的苏维埃地方政府暂行组织条例中,就有了“命令”这一文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仍沿用“命令”和“令”。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中,将“命令”列为正式文种。1957年10月,国务院秘书厅在关于对公文名称和体式样问题的几点意见(稿)中,又把命令和令分为两个文种。命令和令分为两个文种,在使用上很难区分。实际上,“命令”是古代公文“命和”“令”的合称。许慎说文:“命,使也。”刘勰文心雕龙:“令者,使也。”说明命和令的作用实际上是一样的,属于一个文种。命令是命和令的合称,令则是命令的简称。谁有权发布命令(令)呢?根据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和各委员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宪法第九十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和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一般不单独使用"命令(令)这一文种。公文写作命令的篇二通令的标题通常要求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类别三部分齐全,不可省略。(2)正文。通令的正文一般由如下内容构成:即主要执行这项命令的机关、发文的目的、通令的内容等。还要在正文的结尾,写上“以上通令,应公告全体公民周知,切实遵照执行”等语。(3)落款法定通令是需要全民皆知的行政法令,所以行文明白晓畅、深入浅出是极其重要的。公文写作命令的篇三行政令的标题也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类别三部分组成,且三部分必须俱全,不可简略为两部分或一部分。如“国务院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不能简略为“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或“命令”。(2)正文。正文一般先写发令目的、实施的起始时间和范围,后列具体内容,最后写明对违令者的处罚。(3)签署。落款可以是机关也可以是机关领导人,领导人前要写明职务。同时,要写明签发日期。行政令的写作通常不如公布令简短,对于正文中的具体法令事项,要写得既明确简练又清楚周密。公文写作命令的篇四指令应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组成。1.标题。标题中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均要标明。2.正文。指令的正文,开头多数要列出受文单位,但也可以不列,一般根据需要决定。接着要扼要说明发文的缘由、依据、意义和目的。再下来是正文的中心部分,主要提出具体的任务、要求、措施和规定。正文中说明发布指令缘由与目的的部分,要写得简明扼要,富于概括性,在开始提出具体指令之前,多用“特发布如下指令”一句,以提示下文。写作正文的中心部分,即具体指令内容时,要把具体要求、规定的施行范围、日期和执行机关,拟得条理清楚、明确无疑,以便执行和检查。3.签署发文机关、日期。指令多用于国家对经济、科研、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管理,因而涉及到一定的专业性术语和某些专业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