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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规章制度请假规章制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请假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请假规章制度1一、请假制度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二、奖惩办法:1、每月设全勤奖40元。(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请假规章制度2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二、事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四、法定假1.婚假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2.产假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③在规定的产假、放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3.丧假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五、工伤假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有人证,如当时现场无人受伤者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到达现场。六、请假管理1、请假流程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处理。①填写请假单(教务处);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教务主任和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3、教师请工伤假、产假、丧假由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