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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三、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1.以合并方式为基础对企业合并的分类2.以是否在同一控制下进行企业合并为基础对企业合并的分类(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A1.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费用的处理四、以企业合并以外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即本章所指长期股权投资四种情况中除“对子公司投资”之外的其他三种情况),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一)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通常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包括成交价和交易税费),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一般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二)在成本法下,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公司”科目,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会计处理是: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四)投资企业在确认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商誉①投资时点,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的调整②内部交易(投资双方之间的易)的调整逆流交易顺流交易发生巨额亏损第三阶段,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第四阶段,被投资方发生除净损益变动之外的其他权益变动时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由没有重大影响变为有重大影响时,以及因减少投资等原因由控制变成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会计上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一)因追加投资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而将成本法改为采用权益法因追加投资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而采用权益法的,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1)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即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3.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应比较新增投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若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2)若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并同时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投资企业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的部分。应根据下列情况处理(1)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投资企业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对于在取得原投资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在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应计入当期损益;(2)属于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本公司应享有份额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计入资本公积2.减资2.对于取得原投资后至处置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投资企业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份额,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1)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投资企业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对于在取得原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在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应计入当期损益;(2)属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投资企业按剩余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一)转换条件:1.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使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2.企业原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